投诉举报处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提高用户购物体验,对商品投诉处理流程进行规范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述商品投诉举报,是指用户认为商户在舟博通电商平台上所售商品存在虚假交易、商品假冒及盗版或安全等相关问题,通过在线客服、客服电话、客服邮箱、提交售后服务单等方式提出的投诉。
第二章 受理
第三条 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较为详细且客观真实的投诉信息及证据,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,提供被投诉商品的名称、规格、生产日期,商家信息、购买商品订单信息等详细信息。
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
(一)虚假交易 不当提高账户信用,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
(二)收到空包裹 本账户未进行此交易,但收到空的快递、包裹
(三)假冒及盗版 商品存在假冒品牌或出版物类盗版的情况
(四)滥发信息 发布的商品或信息未遵守规则及要求
(五)出售禁售品 销售禁止和限制交易规则下规定的商品
第三章 投诉处理流程
第五条 提交投诉举报渠道:
(一)通过电话客服,提交投诉信息。
客服电话:0577-8168999
(二)通过发送邮箱,提交投诉信息。
客服邮箱:3382545379@qq.com
第六条 舟博通平台将在收到投诉信息后作出对应处理。
第七条 对属于买家自身原因的,平台将予以解释,协助消费者解决问题。
第八条 本制度未规定的,将参照平台交易纠纷处理规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第四章 附则
第九条 舟博通平台可根据法规政策的调整、标准制度的更新及平台运营情况等随时调整本制度,并以公告的形式向商家进行公示。
第十条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各项协议。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、以及违反舟博通平台相应规则及协议约定的行为,本制度已有规定的,适用于本制度。本制度尚无规定的,舟博通平台有权酌情处理。
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舟博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颁布,最终解释权归舟博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所有,舟博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对本办法进行修改并公示。
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行,之前如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冲突的,一律以本制度为准。